來源: 華圖教育2016-11-1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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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網購已經成為人們最為普遍的生活方式之一,,“雙11”是狂歡購物節(jié)的代名詞。很多人不是已經填滿購物車就是在填滿購物車的路上,。然而,,除了電商營造、用戶參與的熱烈氣氛,,人們更關心商品的性價比,。也可以說,購物狂歡的過程是考驗電商平臺和店家誠信經營的過程,。
然而,,不斷有媒體曝光,有些商家又玩起了“先漲價后降價”的花招,,部分商品提價后在降價的銷售,,所謂的降價后甚至比原先的價格還要高。工商總局年年約談,,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網絡商品價格,,防范“先漲價后降價”,也不得虛構成交量、成交額,,但也不乏蛀蟲們的存在!為此,,不少買家驚呼——說好的“大放價”呢?
模擬題
大放價的背后,, 電商應怎樣把握好“誠信關”呢,?
【現(xiàn)狀解讀】
畢竟,從今年的雙十一的部分數據來看,,氛圍依舊濃烈,,這說明“雙11”的輝煌成績也經得起檢驗,但問題也在逐年暴露,。“以次充好,,魚目混珠”“先漲后降,虛假打折”“虛假促銷,,騙取信息”“預付定金,,霸王條款”“釣魚騙局,防不勝防”等購物陷阱,,依然存在,。電商玩法多樣,如何躲“坑”,,還得觀察再觀察,。
之所以會在電商平臺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主要是近年來隨著網絡與智能手機越來越普及,,網購越來越風靡,,受眾也越來越廣,加上消費者在某些電商平臺的氣氛煽動下,,更易爆發(fā)出“沖動消費”,。而電商相對傳統(tǒng)經營模式更加隱蔽,維權難度更高,,商家開店與欺詐消費者的違法成本很低,。電商利用“雙11”的大肆炒作,將欺詐行為隱藏在周期短,、強度大的頻繁交易中,,不易被消費者察覺。
如今,,網購與線下消費相比,網絡虛擬狀態(tài)下的消費雖說推開了方便之門,卻也增加了粗制濫造,、假冒偽劣的產品流向市場的風險,。眼下,電商發(fā)展的觸角已經伸向中國最偏遠的鄉(xiāng)村地區(qū),與已將網購當作家常便飯的城市居民相比,農村居民的辨識能力相對較低,更容易受到低價劣質商品的誤導。
【提出對策:如何解決】
立法機關與電商平臺雙管齊下:立法機關需加大法律對欺詐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處罰金額與懲處措施,,增加有欺詐行為電商的違法成本,。其二,,電商平臺應加大監(jiān)督力度,完善維權渠道,,勿讓消費者找不到維權客服,,無力申訴。要加大申請電商步驟的審核力度,,嚴格審核條件與準入金額,,提高商家的準入門檻。因此,,對待電商,,僅靠形式上的約談,顯然是不夠的,,關鍵還是要出法律的實招,,只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 才能切實維護市場的交易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應加強維權意識:在類似購物節(jié)前注意要理性消費,,提前考察商品價格,以防上當受騙,。國家家發(fā)展改革委日前印發(fā)《網絡交易價格舉報管轄規(guī)定(試行)》,,就網絡交易價格舉報的界定、受理地點,、受理時限及處理辦法等作了規(guī)定,,并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兑�(guī)定》明確,,被舉報網絡交易價格行為系電商實施,由電商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管轄;被舉報網絡交易價格行為系平臺或平臺與電商共同實施,,則由平臺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管轄,。對于網購依法維權,不能不了了之!
平臺做好把控:目前,,監(jiān)管部門對商家以及電商平臺“先漲價后打折”的懲罰偏輕,,電商的違法成本低。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先漲價后打折”是一種違法行為,,對其進行嚴肅懲處師出有名,、于法有據。提醒,、約談,、罰款只是一種輔助手段,效果有限,,法律才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最有效的“護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