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4 09:07:02 公務員考試網 http://czjtsc.com/ 文章來源:京華時報
上世紀30年代,,美國女作家賽珍珠在小說《大地》中細膩地塑造了中國女性阿蘭的形象:恪守傳統(tǒng)意識形態(tài)要求,、遵循既定命運,、沉默,、服從、勤勞,、堅韌,,至死還一直對丈夫強調著自己一生唯一的安慰,“我給你生了兒子,,我給你生了兒子”,。
說起來很難令人接受,這本小說中的女性命運和陰郁的生存環(huán)境,,在近一個世紀后仍頑固地保留在我國的某些角落,。新華社對于海南“少女媽媽”村的調查報道,就讓人重新回到了賽珍珠的語境——“世代生活在漁村,,未到法定年齡‘結婚’再正常不過,,最小的14歲就當了媽媽,個別30歲就成了奶奶或者外婆……記者在海南臨高縣等地的漁村調查發(fā)現,,部分少女未婚早孕早育現象普遍,。一些‘少女媽媽’婚后面臨分娩安全風險,生育后分居現象也越來越多,,造成一系列社會問題,。”
十幾歲的“少女媽媽”,甚至都讓人難以選擇到底應該是用婦女權益評價還是兒童權益評價,。當職場性別歧視,、就業(yè)性別歧視、公共文化產品的性別歧視正在被城市女性反復甄別和批評,,邊遠鄉(xiāng)村的女性甚至連基本的人身和生育自主權都難以保障;當女性主義思潮在中國先發(fā)城市涌起,,一些落后地區(qū)的女性們甚至被虐待還不自知。這些“暗角”的存在,,將婦女兒童權益的保障問題拉回原始語境,,讓人看到了幅員廣闊、傳統(tǒng)堅固,、地區(qū)間發(fā)展脫節(jié)的社會中,,女性權益保護議題的復雜和不連貫。
我國當然從未停止過在婦女兒童權益保障上的立法和政策努力,。從《婦女權益保障法》的頒布實施,,到《中國婦女發(fā)展綱要》的制定出臺;從成立國家婦女兒童工作部門,到各級各類婦女兒童工作協調機構的發(fā)展壯大,,女性保障法律的完善與我國法律的系統(tǒng)化同程,、女性政治權利的落實與我國民主政治的推進同程,已經成為社會成熟和進步的標識。只是這些基本建制,,遠沒有達到深度,、完整地塑造社會的目標,負有責任的部門也沒有完全形成對女性權益保障的合力,。
比如,,2015年的數據顯示,我國有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求助于派出所,、110指揮中心、街道,、居委會的不到40%,,家暴的發(fā)現和預防機制實際上付之闕如;比如,“少女媽媽”村的形成事實上是公權力默認的結果,,否則,,未成年人結婚逃不過法制部門的法眼,少女辦理準生證也難以在計生部門過關,。陳規(guī)陋俗屬于文化范疇,,確實需要長久矯正,但沒有權益保護部門一點一點在地圖上釘下文明的“樁子”,,平權文化和權利思想無法自動照亮這些“暗角”,。
馬丁·路德·金有言,“任何一個地方的不公正是對一切地方的公正的威脅,。”同樣,,對于女性權益保障,不能止于宏觀上的“總體向好”,,只要有一位女性還在遭受暴力和虐待,,我們整個社會就尚未完全走出野蠻和愚昧。如果說此前我們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更重視基本法規(guī)、基本建制的形成,,現在則應更重視補短板,,把目光投向那些包括“少女媽媽”村在內的角落,以最弱勢女性群體的保護狀況,,來厘定整個社會女性權益保護的進度,。劉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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