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1 09:08:59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czjtsc.com/ 文章來源:四川在線
據(jù)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報道,,部分違紀違法官員為了逃避處罰,,往往想法設法對抗組織審查,,除了串供,、轉(zhuǎn)移贓款贓物等“標準動作”外,還有對“疑似”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模擬紀委問話等招數(shù),,更有下屬主動替領導“分憂”,將錯誤和問題都攬到自己身上,。(8月9日《北京青年報》)
俗話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面對危險的時候,,連相親相愛的夫妻都要各走各的保護自己,,為何只是工作關系的下屬卻愿意舍生忘死的給領導擔罪?他們到底圖個啥?在排除“刎頸之交”“士為知己者死”這些君子身上才有的品德之后,筆者認為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知道躲不過去,干脆擺擺姿態(tài),。比如領導用公款送禮,,購買和乘坐超標車,都不會自己去親自取錢或者親自買車,,大都是通過單位辦公室主任辦理的,,在面對紀委審查的時候,辦公室主任知道自己是違紀違法行為的實際參與者,,無論如何都撇不清關系,,所以干脆一股腦將全部罪責承擔下來,也算賣了個人情給領導,。
第二種,,害怕打擊報復,硬著頭皮頂上,。紀委查案子就像打攻堅戰(zhàn),,經(jīng)常是先掃清外圍然后再突破中心。例如打周永康案,、郭伯雄案,,都是先把他們身邊的秘書、親信先抓住審查,,在掌握實質(zhì)性證據(jù)之后再打“大老虎”,。按照正常心理來講,下屬自己被查了,,如果將領導供出來,,不但可能招致領導對自己和家人的打擊報復,也斷送了領導在外面將自己撈出去的機會,,這樣的賠本買賣當然不能干,。
第三種,私下交換利益,,主動出來“頂包”,。在香港黑社會電影里我們經(jīng)常能看到這樣一種場景,老大犯了事,,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往往從小弟里面選一個人出來頂罪,頂罪者除了獲得金錢利益之外,,還可以享受很高的禮遇,。試想一下,,如果領導開了一個無法拒絕的條件給他下屬,讓他頂罪,,下屬當然也就樂于為領導擋槍了,。
常言道:“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事實上,,無論哪一種情況,無論是領導還是下屬,,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都是圖個利字。如果沒有利益,,領導不會違法亂紀;如果沒有好處,,下屬也不會出來擔責。因此要想根除“對抗組織調(diào)查”,、“下屬替領導擔罪”等亂象的存在,,必須要對那些對抗調(diào)查、擾亂調(diào)查的人進行從重處罰,、從嚴處理,,只有嘗到“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滋味,他們有才可能老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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