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及《國家公務員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職位分類工作的條件
對列入國家公務員范圍的職位實施分類,,必須在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已經批準,其職能,、機構,、人員編制正式確定后進行。
二,、職位分類工作的基本內容
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職位分類的基本內容包括:第一、進行職位設置;第二,、制定職位說明書;第三,、確定職務;第四、確定級別,。
三,、職位設置的要求
(一)確定職位職責
職位設置必須在政府批準的職能范圍內,在職能分解的基礎上進行,。從上至下,,從部門至內設各機構、直到每一個職位,,層層明確其職責,。
(二)確定職位的設置層次
職位的設置必須與機構規(guī)格相符,不得超過其機構規(guī)格設置職位或搞變相升格,。
(三)確定職位設置的數量
職位設置數量應遵循嚴格,、高效、精干的原則,必須嚴格按批準的“三定”方案確定的職數,、編制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執(zhí)行,。
(四)確定職位名稱
職位名稱必須簡明、規(guī)范,,能體現出該職位的特點和所處層次,。
四、職位說明書的項目及說明
職位說明書包括以下七個方面的內容:
(一)職位名稱,。例如:辦公廳秘書處信息工作主任科員,。
(二)職位代碼:指每一個職位的代表號碼,。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職位所在國務院各工作部門(地方是指所在省、市,、區(qū),、縣)的代碼,采用國家標準,。第二部分是職位所在各部門內設機構(地方是指所在地的各工作部門)的代碼,。第三部分是各內設機構(或各工作部門)中職位的順序號。第二,、三部分由各級人事部門負責編制,。
例如:海關總署關稅司國際關稅處處長職位的代碼為:415-03-07
415 是國家標準中規(guī)定的海關總署代碼
03 是海關總署規(guī)定的關稅司代碼
更多請關注 公務員考試 國家公務員考試 事業(yè)單位 教師考試 選調生 村官 課程 圖書教材
(責任編輯:謝博)更多關于 政策法規(guī) 的內容:
更多關于 公務員考試 公務員政策 公務員制度 的內容:
- 2012.06.26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標準
- 2012.06.15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基本特點
- 2012.06.15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管理辦法
- 2012.06.15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暫行管理辦法
- 2012.06.15新錄用國家公務員任職定級暫行相關規(guī)定
- 2012.06.15國家公務員出國培訓暫行相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