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2 14:09:29 公務員考試網 http://czjtsc.com/ 文章來源:紅網
呼格吉勒圖案,經內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改判無罪后,,有關機關和部門迅速啟動追責程序,,1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qū)相關部門公布了呼格吉勒圖案追責結果,27人被追責,。呼格父母在得知這一結果后表示不能接受,。(2月1日央視新聞客戶端)
呼格案翻案昭雪已經有一年多時間了,對于呼格案的錯案追究一直備受呼格家屬以及公眾關注,。一年過去了,,對于當年參與案件偵審人員的處理決定,終于有了說法,。除了馮志明因其他犯罪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他27人只是受到了黨內和行政處分,對此,,呼格家人難以接受,,不少公眾特別是法律界人士也表達了他們的意見。
呼格父母認為,,27人的處理決定偏于輕,,只是一種組織內部的處理決定,相較于法律上的責任,,則是缺失的,。正像其所言,逮只鳥都判刑,,又何況是制造了冤案的法律工作者呢?是的,,呼格父母的這種疑問,恰恰戳中了錯案追究,,特別是呼格案這一案件追責仍然存在的薄弱點,。
對于冤錯案責任的追究,不管是追究責任的部門,,還是涉案者家屬,,都會關注調查過程和具體追責依據,在調查過程和具體追責依據尚未公開,,僅是黨紀,、政紀處分的情況下,難免與公眾期待存在落差,。
對于錯案的責任追究,,并不是對某個人的清算,但至少是依據偵察,、審判工作規(guī)程,,依據相關的職責分工和責任,進行一對一的責任落實。早些年,,對于錯案追究的力度不夠大,。然而,隨著呼格案等不少冤錯案得以昭雪,,對于那些被冤服刑的人來說,,可以說是熬過了苦日子。但是,,這種痛苦的人生經歷,,這種錯誤的發(fā)生,應該由公檢法辦案人員來承擔相應的責任,。
近日,,國內坐冤獄時間最長的陳滿剛剛出獄。浙江高院副院長代表海南省高院向陳滿鞠躬道歉,,雖然陳滿表示“沒有關系”,,但是,相關的法院不能因此而“自我脫責”,,認為一了百了,,從此可以萬事大吉,。陳滿面對媒體曾說,,在監(jiān)獄時最難受的不是失去自由而是蒙冤。這一點,,不管是陳滿還是呼格,,抑或者趙作海,張輝,、張高平,,每一個蒙冤者,都會渴求對真相和自身權益的堅定追求,。因此,,對于冤錯案責任的追究,就必須本著對蒙冤者,,本著對司法本身和對社會公眾負責的態(tài)度加以推進,。
要讓公眾對每一個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不僅是對偵察審判全過程的要求,,還是對已經形成冤錯案后,,對于相關人員責任追究的要求。
呼格案得以昭雪,,是整個社會法律框架的不斷完善,,是整個社會法治建設進步的一個體現。對于錯案責任的追究也是如此。但是,,對于相應的27人責任的追究,,是否就從此打住尚且不得而知。如果真的是就此而止,,顯然對提高辦案的合法性,、準確性,與讓公眾都感受到每個案件的公平正義相差較遠,,與切實增強辦案人員的責任心的要求也相差甚遠,。
呼格案的前世今生,前前后后,,推動著司法公正,、法律正義的進程。對于錯案冤案責任的追究,,勢必仍然牽動著各方的關注,,也必將推動責任追究體系的進一步反思和完善。期待呼格案責任追究能夠徹底到位,,真正打開錯案冤案追究的大門,,不再遮遮掩掩,敢于自省,,敢于糾錯,,以告慰呼格,寬慰其父母,,也讓公眾得以欣慰,。文/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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