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10:31:37 公務員考試網 http://czjtsc.com/ 文章來源:京華時報
正是地方政策與國家法律的齟齬與沖突,,造成了洪江區(qū)的身份迷失,,導致了群眾的無所適從。出路在哪里?讓沖突的不再沖突,,讓偏離法治的回歸法治,。
政治學家把“滲透性”當做現(xiàn)代國家的特征之一,也就是說,,國家的權力機構應該覆蓋國土的每個角落,。然而,日前的一則新聞,,卻曝光出一個在文明世界未被照亮的“黑斑”,。
這個被稱為“懷化市洪江管理區(qū)”的地方,16年來沒有自己的政府和人大,,體制不順帶來的諸多問題困擾著那里的百姓,。“洪江管理區(qū)”有一個漫長而曲折的“變身記”:1997年,與黔陽縣合并為新洪江市;1999年,被湖南省政府確立為副縣級“洪江市洪江管理區(qū)”;2002年,,升格為正縣級,,劃歸懷化市直接領導。在地方的政治譜系中步步高升,,但在國務院行政區(qū)序列中卻銷聲匿跡,,上下錯位注定了“洪江管理區(qū)”的身份困局。
在國家治理中,,“編戶齊民”向來是一項最基本的要素,,但洪江管理區(qū)的居民,卻難以享受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與光榮,。比如,,在懷化市《邊城晚報》頭版頭條報道中,赫然寫著這樣的標題——“中學畢業(yè)生可免試免費讀技校——除洪江區(qū)外,,懷化12個縣市享受此項國家政策”,。16年來,“二等公民”的幽靈一直如影隨形,,這是一個尷尬的現(xiàn)實,,也是一個沉重的反思:為什么還有“國家”未能觸及的死角,還有“公民”身份未獲承認的“特區(qū)”?
事實上,,正是地方政策與國家法律的齟齬與沖突,,造成了洪江區(qū)的身份迷失,導致了群眾的無所適從,。正如專家所言,,“洪江區(qū)體制問題違反了包括憲法在內的三部法律法規(guī)”。從更大的層面來看,,“法律打架”現(xiàn)象,,在這個急速變遷的社會,日益成為一個值得關注的現(xiàn)象,。一些地方或部門從自身利益出發(fā),,出臺一些與上位法沖突的規(guī)定,導致“國法抵不過土法”,,其結果是政策相互不兼容,、法律彼此不通約,政府治理在沖突與齟齬中莫衷一是,,而那些主張個人權利的群眾,,無疑是最終的受害者和買單人。
改革就是要突破既定框架,,探索新制度和新模式,。但是如果改革的決策與現(xiàn)有的國家法律相沖突,,那么結果就很可能是創(chuàng)造性缺失,而破壞性過載,。由此也可以理解,,中央一再強調重大改革必須“于法有據”的原因。如果把法治體系比作一個操作系統(tǒng),,那么每一個具體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都是一個子程序,,程序之間形同水火,,操作系統(tǒng)則注定運行不暢,同樣的道理,良好的法治體系需要每一個運行其中的法律都能夠相互兼容,。在此前提下,,地方政府的每一個改革決策,不僅需要與中央精神“上下對稱”,,還需要與法治體系“左右逢源”,才能避免類似“洪江管理區(qū)”的遭遇。
洪江管理區(qū)居民的出路在哪里?顯然,,答案就在讓沖突的不再沖突,讓偏離法治的回歸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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