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1 15:45:21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貴州分院
同學們在學習公基法律的過程中,免不了學習憲法的知識點,,其中比較頭疼的是國家機構,,而國家機構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之間的職責劃分是比較容易混淆的,,今天就對全國人大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職權中關于其他組成人員如何產(chǎn)生的問題做一個梳理,,而一些常考的點,,大家跟著主講老師的節(jié)奏自然能夠掌握,。
首先是國務院,,“主席提名定總理,總理提名定其他”,,指的是全國人大在開會期間可以根據(jù)國家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再由總理提名決定其他組成人員,這個倒是對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的產(chǎn)生方式有個大概的印象,,但是各個地方考情不一樣,,當?shù)爻鲱}簡單的話自然夠用,但是“卷”的社會,,“卷”的出題人,,知識點可能會考的更細,自然自己也要“卷”起來,。
先看憲法的規(guī)定:
憲法第六十二條:(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jù)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全國人大職權)
憲法第六十六條:(九)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jù)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通過對照可以看出,,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里面少了兩個主體,,即國務委員和副總理,。說明國務委員和副總理只能在全國人大在開會期間由國務院總理提名,再由全國人大來決定產(chǎn)生,。而國務院各個部長,、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和秘書長(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行長)都有兩種產(chǎn)生方式,,即在全國人大開會期間,,總理提名交由全國人大決定,閉會期間由全國人常決定,。
接著是中央軍委副主任:
憲法第六十六條:(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jù)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全國人大職權)
憲法第六十七條:(十)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jù)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
所以中央軍委副主席也有兩種方式產(chǎn)生,。開會期間,中央軍委主席提名交由全國人大決定;閉會期間,,全國人常決定,。
綜合以上憲法規(guī)定,可以有兩種產(chǎn)生方式的是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和秘書長以及中央軍委副主席(常考),,而國務院副總理和國務委員則只能由總理提名交由全國人大決定產(chǎn)生,。
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國家監(jiān)察委的其他組成人員(如最高院副院長,、最高檢副檢察長,、國家監(jiān)察委的副主任等)則只能交由全國人常決定產(chǎn)生。
憲法第六十七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十一)根據(jù)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主任的提請,,任免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十二)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法院院長,。
(十三)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和軍事檢察院檢察長,,并且批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國家機構里面的其他組成人員產(chǎn)生方式相對考察不多,因此大家在學習的過程中應該著重記憶易考點,,同時也要兼顧一些偏難點,。
我們通過一道簡單的題目進行運用:
以下國家機構組成人員既可以由全國人大,也可以由全國人常決定的是()
A.國務院副總理B.國務院各個部長
C.中央軍委副主席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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