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7 16:00:57 公務員考試網 http://czjtsc.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來源:中國網 2013-11-27
老太“摔倒訛人”事件,,其實告訴我們,,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庭也不可能對每件事情都能“弄清事實真相”,所以法庭判決了,,并不意味著我們的反思,、善后可以結束了。
作者:郭文婧
“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反被誣陷索賠”,,引起社會熱議。警方調查后稱老太系自己摔倒,,給予了老太及兒子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社會一片叫好。但老太賭咒沒騙人,,“說了假話全家死絕”,;老太兒子在看守所表示“砸鍋賣鐵也要討一個公道,弄清事實真相”,,申請了行政復議,,還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11月26日《人民網》)
也許,,真正的真相只有老太自己知道。一方面,,除了三名小孩,,還有證人證實是老太自己摔倒;另一方面,,老太受的傷是“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按照常理又難以正常走過去摔倒。求助醫(yī)學的話,,也只能得出一個大概的時間段,,如果和小孩的“攙扶”時間重疊,也區(qū)分不了,;視頻錄像,,現(xiàn)在又缺乏這一關鍵證據(jù),即使有,,如果沒有完整記錄老太行程,,恐怕也難以確定。這樣的諸多“巧合”,,鬧到法院恐怕也難以鑒定出真相,。
如果沒有新的有力證據(jù)的支撐,真相就真的只會掌握在老太手中了,。如果老太和家人最后真正走向法庭,,法庭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恐怕也只能根據(jù)各自的證據(jù)鏈作出“自由心證”的判決,。盡管判決的法律事實并不必然等于客觀事實,,但我們也應該尊重法律判決。即使法庭判決最后依然如以往一樣,,三名小孩的監(jiān)護人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我們也只能對法庭的無奈表示理解。但無論如何,,回顧老太“摔倒訛人”事件的始末,,正義無疑是勝利了。
其一,在整個事件中,,“摔倒訛人”這一客觀社會現(xiàn)象被抨擊了,;其二,老太兒子背著她到孩子家中“不賠醫(yī)藥費不走”的行為,,被一致譴責了,;其三,證人們抵住壓力,,將自己“所見的真實”說出來了,,契合了一個公民的義務和擔當;其四,,公權力介入了,,做出了還原真相的努力,照此,,以后“摔倒訛人”必定增加風險與成本,;其五,小孩在學校被表揚了,,也表示“以后仍然要堅持誠信,、不說謊,還會繼續(xù)幫助別人”,。
老太“摔倒訛人”事件,,其實告訴我們,法律不是萬能的,,法庭也不可能對每件事情都能“弄清事實真相”,,所以法庭判決了,并不意味著我們的反思,、善后可以結束了�,,F(xiàn)實中,這種可能只有一個人真正知道真相的情況畢竟是少數(shù),,我們在鼓勵和表揚各方面努力去探尋真相,、維護正義的同時,其實不妨借鑒一下著名的美國的“辛普森案”,,雖然“大家都看見了辛普森沾滿鮮血的手”,,但“法律卻不能說已看見”;辛普森在被判無罪釋放的同時,,卻又被認定民事責任成立,,承擔了民事賠償。
雖然類似老太“摔倒訛人”的新聞時有見諸報端,,但終究只是個案,,只是特例,。如果法庭判決選擇最終支持“好人不應該被冤枉”的想象正義,即使只有萬分之一的可能,,也會踐踏真正受害者的正義與尊嚴,;如果法庭判決選擇最終基于對受害者的同情而選擇了“好人被冤”,就會進一步放大“好人難做”的社會群體印記,。因此,,對待這種兩難選擇,我們不妨拋開法庭判決本身,,拋開真相本身,,共同建造一個弘揚正氣的和諧機制。
曾經暴紅網絡的北大“校長撐腰體”,,為了鼓勵校友講誠信,、做好事、做有道德的公民,,表示“如果中間發(fā)生風險,比如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起訴,,北大無償提供法律支持,,如果敗訴要賠償,北大出20萬,,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這是很有啟發(fā)意義的,,但真正要將其落到實處,,不能只靠北大,而要靠政府,。不僅無法確定真相的兩難情況可以適用這一機制,,如果公民真正是“好心辦壞了事”,也可以適當用這種機制來減少人們做好事的后顧之憂,。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58_87458.html
相關內容推薦:
10萬+
閱讀量150w+
粉絲1000+
點贊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