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2 11:48:32 公務員考試網 http://czjtsc.com/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京滬高鐵在修建過程中,為避讓明皇陵,,多花了2.3億元,,多建了近6公里的橋梁,多挖了285米隧道,。日前,,京滬高鐵徐州至上海段總設計師王玉澤,在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公開披露了這組數據,。(11月18日《長江日報》)
這些年,文物古跡被拆遷,、被破壞的新聞,,屢見不鮮。從江蘇鎮(zhèn)江的宋元糧倉遺址,,到安徽泗水的釋迦古寺,,文物古跡正逐漸淪為地方經濟利益的犧牲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結果顯示——在已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中,保存狀況較差的占17.77%,,保存狀況差的占8.43%,,22年間約有4.4萬處不可移動文物登記消失。源于此,,著名文物專家謝辰生甚至直言:“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內地對文物的破壞一直沒有停止過,嚴重程度甚至超過‘文革’時期,�,!边@樣的現實,的確敲響了文物保護的警鐘,。
或許,,正是有這樣的尷尬現實,工程建設為文物讓路,,似乎成為專家口中的一件功德事,。其實不然,一者,,為何一開始的工程規(guī)劃要經過這些文物呢,?后來的糾正只是一種次優(yōu)選擇;二者,,《文物保護法》有明文規(guī)定,,大型工程需事先進行文物勘探和保護。這意味著,,工程建設方,,面對有不小歷史價值的文物古跡時,一開始便要讓路,,才符合必要的程序正義,。簡言之,工程建設為文物讓路只是一種底線,,并不是一件功德,。
事實上,各地也有類似的文物保護規(guī)定,,南京就規(guī)定“文保要高于建設,,一切要為文物保護讓路”。而在甘肅,,2012年《甘肅省建設工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出臺,,其中規(guī)定了工程建設選址須為不可移動文物“讓路”。通過這些地方規(guī)定可知,,工程為文物讓路,,早已是自上而下的社會共識,。畢竟,文物古跡是活化石,,是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也是無價之寶,不能從純經濟的角度去考量,。而此前,,南水北調工程也曾避讓20多處文物點,而工程讓路古跡是文物保護的應有之義,。
然而,,現實生活中,“工程讓路文物”仍未得到有效落實,。在一些地方官員看來,,文物古跡為城市建設讓路,似乎才是理所應當的,。從實用主義的角度來分析,,如果文物古跡不能有效地“兌現”為經濟利益,似乎是趕不上城市建設的,。但問題是,,對文物古跡的衡量,除了經濟利益,,還有文化價值,、歷史價值等更多方面的價值。
所以,,巴黎并沒有因為埃菲爾鐵塔周邊陳舊不堪就拆除它,,倫敦也沒有因為大本鐘過時落伍就毀壞它,。我們對待歷史文化,,也應有這樣的姿態(tài),。如果一座城市、一個項目,,如今還在糾結該追求經濟增長還是保護文化古跡時,,不妨想一想城市的靈魂該如何塑造,,埃菲爾鐵塔與倫敦大本鐘,,或許能給我們提供足夠的借鑒與參考。因為保護文物古跡,,從來都不是一道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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