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15:00:48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湖南分院
【面試題】隨著道路管理日益智能,,全國多地增設了交通“電子警察”,。有人說是時代的進步,,也有人說不利于執(zhí)法的公開,,對此你怎么看?
【參考解析】
針對材料所述情況,,我認為要全面的看待。交通電子警察在全國大范圍的運用,,一方面確實減少了道路中的違章違法行為,,能夠引導群眾規(guī)范安全出行;另一方面能夠快速高效地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記錄與處罰,減輕交警的工作量,,的確是時代進步的產物,。
但出現題干當中有人說不利于執(zhí)法公開的說法,我覺得可能是他們認為交通電子警察并沒有交警現場執(zhí)法直觀明了,,群眾不能第一時間知道自己是否違章違法;也可能是認為當電子警察判罰出現不合理的情況時,,申述程序麻煩,維權困難等等,。
為了消除群眾這種誤解,,我認為在應用交通電子警察公開執(zhí)法的過程中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進行改進:
一、提高電子罰單公開的時效性,。優(yōu)化相關軟件或程序的設計,,讓群眾在違章的第一時間就能收到提示信息,防止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二次違章,。
二,、對違章多發(fā)地段的數據進行公開。對于電子違章多發(fā)地段,,設置明確提示牌,,甚至可以設立屏幕滾動播放,將電子警察記錄的違章多發(fā)地段的數據與導航軟件,、繳納罰款軟件進行信息互通,。同時對于近期違章多發(fā)地段,,可以利用當地有影響力的微信公眾號進行推送,廣而告知,,起到宣傳警示作用,。
三、對違章異議的申述信息公開,,妥善處理違章申述,。利用大數據對其進行整理,當同一路段的電子違章的申述人數較多時,,交管部門要引起重視,,重新開展調研,聽取民意,,考慮該路況的實際情況,,柔性執(zhí)法,。
我相信通過以上措施,,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電子警察在執(zhí)法公開中遇見的問題,從而更好的為規(guī)范安全出行貢獻一份力,。
【思路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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