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7 13:58:20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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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的小凡身高1.05米,,某日他瞞著父母獨自去商場,購買了一臺價值4000元的平板電腦,。當天,,其父母將一切完好的平板電腦帶回商場要求退還全款。商場以“電子商品一經使用,,只換不退”為由拒絕,。根據相關法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商場既不用退貨退款,,也不用換貨
B.商場做法正確,,電子產品只換不退
C.商場做法缺少法律依據,應全額退款
D.商場應收取平板電腦原價50%的折舊費
【答案】C
【知識點】常識判斷-法律-民法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民法,。
第二步,《民法總則》第20條規(guī)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144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157條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題干中6歲的小凡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父母將完好無損的平板電腦帶回商場,,要求退還全款的權利主張符合法律依據,而商場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據,,應全額退款,。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
A項:《合同法》第56條規(guī)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58條規(guī)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商場做法錯誤。
B項:依據《合同法》第56條和第58條的規(guī)定,,對于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且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商場以“電子產品一經使用,,只換不退”的做法錯誤。
D項:《合同法》第58條規(guī)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小凡父母當天將完好無損的平板電腦帶回商場,依據法律規(guī)定,,商場應全額退款,,不應收取折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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