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華圖教育2019-08-16 14:24
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預計將于今年10月份發(fā)布,考生若想了解省考招錄政策可先參看去年的公告和職位表,。細心的考生在翻看職位表時發(fā)現(xiàn),,部分職位在設置職位條件時,在備注中設定了性別要求,,如適合男性,、要求女性等,為什么公務員招考要限制性別呢?這合理嗎?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告訴大家,,這其實是有原因的,。本文為考生介紹:2020國家公務員報考職位中為何有性別限制?
(一)法律明文規(guī)定不得安排婦女從事的工作崗位,,會有性別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如煤炭、安全生產監(jiān)督,、測繪,、人民武裝、人民警察等部門或崗位,,從事礦山,、井下、野外或具危險性的工作,,可以僅允許男性報考,。
(二)考慮到工作類型、工作強度等因素,,有些崗位也會限制性別,。
有些崗位工作環(huán)境艱苦,需要奮斗在一線的基層工作,,考慮到身體素質與工作強度等因素,,因此會規(guī)定只允許男性報考。如“經(jīng)常從事外勤及夜間值班工作”,,“應急處置,、值班備勤崗位,需要經(jīng)常加班,,工作強度大”等等,,這些崗位勞動強度較大,危險系數(shù)較高,,往往會限定男性報考,。
(三)因工作對象的原因,崗位會要求性別限制
如女子看守所,、女子監(jiān)獄,、婦聯(lián)等工作對象為女性的崗位,一般會僅限女性報考,。
(四)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按男女平等就業(yè)的原則進行崗位等比招考。
在除性別外其他條件相同的招考2人以上的崗位中,,可以允許平均設置男女性別要求(例,,一個崗位招2人,可以允許限制招男女各1人)。
華圖教育網(wǎng)提醒各位考生,,在公務員考試報名選報職位時,,一定要看清職位的每一項要求,如果備注了適合男性或要求女性,,必須從其規(guī)定,,條件不符是不能通過審核的。如果實在“非它不可”,,建議考生在提交報考申請前電話咨詢招考單位,,問清楚該崗位的工作內容,是否可以適當放寬條件,,如果確實不能報考,,就把目光投向其他崗位,還是有很多好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