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成立于2008年3月,,是由國家設立的統(tǒng)一管理全國國家公務員及相關事務的國家級機構,,隸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其主要職責包括:
- 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辭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草案,,擬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
- 擬訂公務員行為規(guī)范,、職業(yè)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擬訂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jiān)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tǒng)計管理工作,。
- 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
- 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擬訂公務員培訓規(guī)劃、計劃和標準,,負責組織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培訓工作,。
- 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家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草案,審核上報國家獎勵的人選,,指導和協(xié)調政府獎勵工作,,審核以國務院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
- 承辦國務院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總的來說,,國家公務員局負責管理全國范圍內(nèi)的公務員事務,包括招錄,、培訓,、考核、獎懲,、任免等,,以確保公務員隊伍的專業(yè)性、高效性和廉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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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Z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