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8 16:21:0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ǎng)
2023年浙江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jīng)揭曉,,考生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網(wǎng)址:gwy.zjks.com)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所報考職位的排名。
根據(jù)《2023年嘉興市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guī)定的比例,,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經(jīng)確定(附件1),,現(xiàn)予以公布。面試,、體能測評前,,招錄機關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3月10日(周五)下午13: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寧市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2號樓底樓大廳),。
二、資格復審材料及要求
請所有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自行登錄教育部學信網(wǎng)(www.chsi.com.cn)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打印《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如實填寫《資格復審表,、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附件2,,正反兩面打印,粘貼或打印照片),,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工作人員,。
1.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已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因?qū)W校原因(如:不提供紙質(zhì)件)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人員(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委培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三,、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3月8日13:00以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如有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來電或來人告知(聯(lián)系地址: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海寧市行政中心1號樓10710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573-87287861、87288873,、13967333220),,并填寫放棄資格復審和面試資格聲明(附件4),發(fā)送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
2.資格復審合格的,,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以通知書為準,。需參加體能測評的,,則發(fā)放《體能測評通知書》。體能測評結束后公布合格人員名單,,并按公告規(guī)定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3.報考海寧市公安局、海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隊相關職位的考生,,須按職位要求開展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定于2023年3月11日由嘉興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書為準,。體能測評標準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diào)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執(zhí)行;
報考海寧市鎮(zhèn)(街道)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干部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工作由省軍區(qū)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書為準。體能測評標準按《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武干部體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執(zhí)行,。
4.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5.考生如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委托書(附件3),。受委托人需隨帶本人有效期內(nèi)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6.為便于工作通知和咨詢,,請所有入圍資格復審考生加入“2023年海寧市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釘釘群(附件5)。
7.其他未盡事宜,,詳見《2023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如因天氣等原因的,導致資格復審或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變更的,,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系統(tǒng)網(wǎng)站,。
咨詢電話:
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0573-87287861,、8728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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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2:資格復審表,、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正反兩面打印).doc
附件5:“2023年海寧市公務員考錄資格復審”釘釘群.doc
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
2023年2月28日
原標題:關于公布2023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gwy.zjks.com/zjgwy/website/query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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