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 15:36:10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青海選調生
為進一步加強高素質專業(yè)化干部隊伍源頭建設,,儲備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后備力量和工作骨干,,根據(jù)中組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和《青海省選調生管理辦法(試行)》,,經研究,開展青海省2023年度定向選調優(yōu)秀應屆大學畢業(yè)生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職位安排
定向國內部分“雙一流”建設高校(見附件)選調2023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優(yōu)秀畢業(yè)生(含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及博士研究生)100名,。
不含各類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的應屆畢業(yè)生,,獨立學院,、民辦分校畢業(yè)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各類成人教育等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畢業(yè)生,專升本(含參加職業(yè)技能高考等)畢業(yè)生,,第二學位(含第二學士學位,、輔修學位)學歷畢業(yè)生,以及其他非全日制畢業(yè)生,。
安排到省直單位(含垂管單位),、部分市(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工作。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二)政治素質好,,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tài)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新青海建設服務奉獻,,服從組織安排,。
(三)在校期間,能順利完成各學科學習任務,,成績達到合格等次以上,,按教育部學制有關規(guī)定,能夠如期取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區(qū)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備下列四項條件之一: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已列為黨員發(fā)展對象且錄用報到前能被發(fā)展為中共預備黨員的可以報考;
2.學生干部(學生干部經歷截至錄用報到前須滿1學年以上);
3.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團體獎勵除外);
4.具有參軍入伍經歷。上述條件需在報名前取得,,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年滿18周歲以上,大學本科畢業(yè)生一般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一般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名時以公安機關印發(fā)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日期為準)。學制為5年及以上的,,以學制4年為基數(shù),,學制每增加1年相應放寬1歲。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年齡要求可相應放寬2歲,。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或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8.現(xiàn)役軍人;
9.受過處分的人員;
10.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采取本人自愿報名、黨組織審核推薦,、組織人事部門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個人申請
考生請于11月14日9:00起登錄青海省選調生報名系統(tǒng)(http://47.114.77.245/tip/),查詢選調專業(yè)和選調單位信息,,逐項填寫報考信息后,,下載打印《青海省2023年選調生推薦報名登記表》(A4紙彩色雙面打印,以下簡稱《推薦報名表》),。經報考人員所在院(系)黨組織審核蓋章后,,連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送交學校有關部門核準推薦。
(二)組織推薦
經所在院(系)黨組織初審,、高校黨委組織部門或學生處或就業(yè)指導中心審核匯總,,確定推薦名單,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在《推薦報名表》上蓋章并轉交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確認
1.網上報名。凡經學校黨組織推薦,,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逐項確認報考信息,上傳審核蓋章后的《推薦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圖片(須為JPG格式,,保證字跡,、圖像清晰),接受報名資格初審,。具體安排如下:
網上提交信息截止時間為12月1日18:00,,
網上修改信息截止時間為12月2日18:00。
網上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2.查詢初審結果。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日12:00,,報考人員完整填報報考信息后2日內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按照修改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成功,,報考信息不能更改,,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按手機短信通知或報名系統(tǒng)內通知的準考證打印時間段,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資格審查
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單位對推薦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資格,、檔案造假、違規(guī)違紀等行為,,取消選調資格,,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所有考生須統(tǒng)一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現(xiàn)代漢語規(guī)范漢字)答卷,,用其他語言文字答題的部分不計分。為減輕考生負擔,,同時考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筆試盡可能采取“送考上門”方式,考點設置在校內或學校所在城市及西寧市,。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所有考生統(tǒng)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作答,根據(jù)疫情防控形勢,,采取線下集中面試或線上面試方式進行,。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統(tǒng)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shù),。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將提前通過手機短信、報名系統(tǒng)公布,,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六)簽約和公開擇崗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并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在同一選調職位代碼內依次自主擇崗,,簽訂三方就業(yè)協(xié)議。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擇崗,,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按照姓氏筆畫抽簽確定擇崗順序�,?忌鸁o正當理由逾期不簽約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未通過體檢,、考察和公示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取消選調資格,簽訂的三方就業(yè)協(xié)議自動解除,。
特殊情況暫時無法簽訂三方就業(yè)協(xié)議的,,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視情決定是否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七)體檢
簽訂三方就業(yè)協(xié)議的考生列為體檢,、考察人選,,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初次體檢不需要繳納體檢費。
(八)考察和資格復審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核個人檔案,、社會信用記錄等,重點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基本能力、發(fā)展?jié)摿�,、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同步開展資格復審,,考生需向考察組提交以下材料:
1.學校審核蓋章的《推薦報名表》原件1份,A4紙張彩色雙面打印;
2.畢業(yè)證,、學位證或如期取得學歷學位的證明,,職業(yè)資格證原件,以及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1份;
3.選調條件要求中“具備四項條件之一”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九)公示,、確定人選
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提倡誠信報考,,維護選調工作的嚴肅性,擬選調人選如放棄選調,,將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
(十)調劑和遞補
空缺職位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次序,,按同類選調專業(yè),、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依次調劑遞補,并組織開展體檢考察,。
如出現(xiàn)按上述調劑遞補辦法,,在學歷、專業(yè)等方面還不能滿足職位要求的情況,,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根據(jù)實際,,商用人單位另行確定調劑遞補辦法。
(十一)錄用
選調人選確定后,,選調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并由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按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相關手續(xù)。逾期未報到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相關政策
(一)選調生到崗后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別給予12萬元、10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費補助,。
(二)選調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任職定級手續(xù),,并進行公務員登記,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三)選調生試用期滿后,安排到基層實踐鍛煉(到村任職)2年,,履行大學生村官職責,,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列入優(yōu)秀年輕干部隊伍管理。
(四)選調生在青海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與用人單位簽訂《青海省選調生在青最低服務年限協(xié)議》,。選調到縣鄉(xiāng)機關工作的,在基層最低服務年限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2年(含試用期),、其他學歷4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調往省外工作的,,應辦理辭職手續(xù),并退還安家費等相關費用,。
(五)本次選調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溫馨提示
請每位考生嚴格按照選調要求,,仔細閱讀《報考指南》(報名系統(tǒng)中查看),,請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認真對待每一個選調環(huán)節(jié),,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
請考生務必高度重視,,遵守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的相關要求,,如有隱瞞、虛報或者違反的,,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相應后果,。
熱忱歡迎有志于投身大美青海建設的優(yōu)秀學子踴躍報考!
政策咨詢電話:0971—8482474;
技術咨詢電話:詳見報名系統(tǒng);
監(jiān)督電話:0971—12380。
具體咨詢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眾號:青海選調生
附件:青海省2023年定向選調高校名單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2022年11月12日
青海省2023年定向選調高校名單(按高校代碼依次排序)
Ⅰ類(40所)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yè)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yè)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yè)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蘭州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Ⅱ類(6所)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上海財經大學,、鄭州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陜西師范大學
原標題:青海省2023年定向選調生選調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MCn7sSSNmUHl0YI9Kcc6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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