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1 18:01:33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遼寧分院
行測備考干貨之新《行政處罰法》要來了,,你知道么
2021年,注定是一個不平凡的一年,,這一年,,我們抗擊疫情,我們慶祝建黨百年,,我們期待民族復興偉業(yè),。在這個萬物更新的時代,,我們國家的法律也進行了大規(guī)模的更新,,今年,我們頒行了新的民法典;我們修改了刑法最低犯罪年齡,,馬上,,新《行政處罰法》也施行在即。在我們的公務員考試當中,,這些無疑也會成為一個比較高頻的考點,。那么今天就和大家來聊一聊,新《行政處罰法》都有哪些需要我們特別關注和記憶的內容呢?
第一,,在新法的時間上,,新《行政處罰法》它的通過時間是2021年1月22日下午,在我們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法將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因此,7月15日以后的各種公務員事業(yè)單位考試,,就可能開始使用新行政處罰法來作為考試內容了,。
第二,舊《行政處罰法》中是一直沒有給出“行政處罰”的官方準確定義的,。在新《行政處罰法》中,,首次明確定義了什么是“行政處罰”,,新《行政處罰法》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那這一塊就很容易出現(xiàn)判斷題啊,單選題啊等等考試方式,,尤其是和民法典中民事主體——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這三個一起來混淆概念,,考查小伙伴們,。
第三,這個可是重點哦!!!重說三,,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種類進行了很大的調整和豐富,,在第九條中明確了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在我們的考試當中,,行政處罰的種類屬于比較�,?嫉囊粋考點,也是需要大家引起注意的重點!
我們都知道原來的行政處罰叫“四類七種”,,即為:申誡罰:警告;財產罰: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行為罰: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zhí)照;自由罰: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對比新舊行政處罰法,,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出新法較之舊法的變化——增加了通報批評,、減低資質等級、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那圖圖相信,這個一定會是未來各種考試中,,關于行政處罰法的主要考點,。小伙伴們一定要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之前好多我們做過的題目,,因新法的頒行,,答案都是會發(fā)生變化的啊。
最后,,從這一次修改的內容上,,我們也能看到,法律也隨著社會生產生活的變化發(fā)生了調整,,例如我們增加了行政處罰權下放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規(guī)定,,解決了基層政府“看得見、管不著”的尷尬現(xiàn)狀,。新法還調高了當場處罰和當場收繳罰款數額,,其中當場處罰個人從50元增加到200元;單位從1000元到3000元;,這也是符合社會變化需要的,。
總之,,對我們考公的小伙伴而言,這些每年新變化的法律內容,,都是我們當年考試的主要方向,,由于篇幅有限,圖圖只能給大伙簡單的羅列幾個重點,,之后小伙伴們一定要繼續(xù)理論,,完善法律知識的框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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