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6 11:44:2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22國考公告一般會在2021年十月中旬左右發(fā)布,,今天華圖教育特為考生準備了國考專崗系統(tǒng)介紹之最高人民法院,,詳情請考生閱讀下文!
(一) 部門概述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 1949 年 10 月 22 日, 辦公大樓現(xiàn)位于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 27 號。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以維護憲法法律尊嚴為己任, 秉持司法為民之理念, 致力于構筑法治社會基礎, 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 自 成立以來, 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發(fā)正義之聲, 以司法解釋行法治之策, 把握時代 脈動, 體察社會需要, 滿足人民期望, 弘揚法治精神, 是憲法法律的忠誠守護者,。 2019 年 9 月 6 日電, 經(jīng)黨中央批準, 十九屆中央第四輪巡視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 最高人民法院開展常規(guī)巡視。
(二) 機構職責
依照 《憲法》 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 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審判機關, 負責審理各類案件, 制 定司法解釋, 監(jiān)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并依照法律確定的 職責范圍, 管理全國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根據(jù) 《憲法》,、 《人民法院組織法》 及相關 法律, 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案件:
1. 審理法律規(guī)定由它管轄的和它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案件;
2. 審理對高級人民法院,、 專門人民法院判決、 裁定的上訴,、 抗訴,、 申請再審與申訴案件;
3. 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4. 核準本院判決以外的死刑案件;
5. 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 決定國家賠償;
6. 核準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
7. 除審判案件外, 最高人民法院還負責統(tǒng)一管理,、 統(tǒng)一協(xié)調全國法院的執(zhí)行工作,。 目前, 每年全國法院受理大量申請強制執(zhí)行案件。 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執(zhí)行,。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執(zhí)行局, 負責這項工作的管理,、 監(jiān)督、 協(xié)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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